礦山爆破的安全管理
礦山爆破的安全管理
作為萊蕪爆破工程公司,小編今天給大家介紹一下礦山爆破安全管理,感興趣的小伙伴一起來學習一下!
隧道爆破安全管理制度:目的為加強我場爆破工作的安全管理,保障人民財產和作業人員的安全,促進采剝工作的順利發展,防止發生爆破事故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爆破工作領導人的職責負責爆破工程的領導,組織爆破工程實施,并檢查實施情況;監督檢查爆破工作人員執行安全規章制度;監督檢查爆破器材的運輸、貯存和使用;參加本單位爆破事故的調查處理。
爆破工程技術人員的職責:負責10噸以下中深孔臺階爆破的單體設計,指導施工,檢查質量;負責制定爆破安全技術措施,進行技術指導;負責制定盲炮處理的技術措施,進行技術指導;參加爆破器材的銷毀工作;參加爆破事故的調查和處理。
爆破員的職責:按爆破設計規定進行爆破作業;安全使用爆破器材,不得亂放、遺失或轉交他人,不準擅自銷毀或挪作它用;嚴格遵守本崗位安全管理制度;爆破后認真檢查現場,發現盲炮和其它不安全情況,及時處理或上報;爆破結束后,剩余的爆破器材,及時交回爆破器材庫,不準私自保存,不能轉讓他人或買賣。
爆破器材管理人員的職責:負責檢查、保管、發放和統計爆破器材;對無“爆破員作業證”的人,有權拒絕發放爆破器材;負責檢查庫區安全情況,消防設施和防雷裝置,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處理,無能力處理的要及時報爆破工作領導人;及時統計、報告質量有問題及過時變質失效的爆破器材;參加爆破器材的銷毀工作;對超計劃和規定量領取爆破器材的,有權拒絕發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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